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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長江商報消息 央企改革
  據新華社電 央企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將於2015年年初開始實施。根據改革方案,對於年度或任期考核評價不合格的央企負責人,將不得領取績效年薪和任期激勵收入。這意味著,如果央企負責人幹得不好,已經發放的薪酬或將面臨追索扣回。  (原標題:央企負責人薪酬改革明年初啟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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